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2年10月16日 10:53

    教风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教育思想、教学态度、育人方法和教学风格的综合表现,是教师德才的统一,是实现教书育人的重要保证。良好的教风对于形成优良学风和校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塑造优良学风及校风,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精于教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风建设的主要目标
     加强教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强教风建设,不断提高我部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理论水平和教学技能,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符合教育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的办学目标。
     二、加强教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教风建设的主体是教师。教风建设以塑造师德、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为主要内容,重点突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的培养,并具体体现在教育教学环节和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之中。
     (一)塑造良好师德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党的创新理论的传播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组织者,素质教育的实施者,学生成长和进步的引路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及理论水平直接关系到所培养学生的质量。为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坚持以正确的政治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去启迪和引领学生。
    1.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出台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师德建设实施办法》。学院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规定和措施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
    2.建立师德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师德建设工作会议。负责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相关政策,审议师德领域内奖惩对象,指导检查师德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3.构建师德建设工作的系统工程,将师德建设落到实处。学院领导小组要注意听取教师意见,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发现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加以解决。不断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和教育。
    4.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大力倡导无偿辅导贫困生;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以教谋私,不向学生索取财物,不收受家长的礼品和礼金。
    5.对在教学、科研中有以下行为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⑴公开散布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言论;⑵违反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⑶在教学和科研中因渎职、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⑷言行举止有失教师职业身份并在学生中和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
    (二)强化教学规范
    规范教学行为和过程是严格执教的具体体现。教师应严格遵守任课教师职责,在备课、授课、课内外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成绩考核五个环节中,充分发挥主导性作用,做到既全面系统地传授专业知识,又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

    1.认真拟定教学方案,充分考虑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授课时做到“四有”、“四统一”,即:有教材、有教学大纲、有教学进度表、有教案;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试题、统一阅卷。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2009年下半学期出台了《思政部关于教师调课与代课的补充规定》,将教师调课数据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和岗位业绩考核范畴内,与岗位津贴发放挂钩。对调课次数过多的教师,在第二年聘岗中作为低聘参考。擅自调课或事后发现调课原因不实,按教学事故处理,该门课程的工作量按减半计算。
    3.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把课堂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任课教师要记录学生出席(大班课可记录平均出席率)、回答问题、作业等情况,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反映,并作为考核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如果课堂缺席超过10%,并没有向学生所在学院汇报,一经学校和学生所在学院发现,学院将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中降低考核成绩一档。
    4.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通过结对子等形式,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状况,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定期开展辅导答疑工作。
    5.注重教学效果,科学评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着重考察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运用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做到:内容符合教学大纲、难易适度,检测科学。考核考试结束后,要认真分析考评结果,并及时公布考试成绩。
    6.加强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建立了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与教师教学酬金分配挂钩。
    7.教师加强学生平时考核。教师组织教学,应本着课程内容的基本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因材施教,认真组织平时考核。将学生的平时出勤、笔记作业、课程论文情况逐一明确在册,根据考查册认真组织学生平时成绩总考评,使学生平时考查成绩正态分布,根据学生考评登录成绩。
    8.严明考试纪律,塑造良好考风。教师要引导学生全面掌握教学内容,不在考试前突击划定复习范围和复习重点,不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内容或试题。监考时坚守岗位,认真巡视考场,填写考场记录。发现学生违纪行为,立即果断予以处理。
    (三)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加强教风建设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最终目标。
    1.科学地做好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工作。出台了《思政部教学酬金再分配办法》。通过对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和科研工作的考核,建立量化的评价体系。
    2.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应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科学素养、拓展专业领域、探索教学规律,增强综合素质。关注学科及教育发展动态,主动了解和吸纳学科前沿成果,及时增添和更新讲授内容,做到所授课程内容新、信息量大,既有深度也有广度。每学期初由系学术委员会审核教师教案,如无实质性更新内容,限期整改教案。
    3.不断提高教学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课堂教学要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统一,使学生在规定教学时间内,既能熟练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能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反对照本宣科。改进教学方法,灵活运用相关教学辅助工具,增加教学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4.认真开展科研工作,以科研促教学。教师应重视并加强科研和教研工作,防止重讲课轻科研的现象和行为。若教师不能完成每年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则在下一年根据其未完成比例相应增加同比例的教学工作量,同时教师的学生评教满意率需达到95%以上,专家评教满意率需达到优秀。
    5.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课程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恰当形式增加学生的参与量,防止“满堂灌”;以定期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外作业或指导阅读一定数量的学习参考文献等形式,加强学生的课外知识积累;以撰写实践报告和小论文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6.实施研究生助课制度。组织在读研究生助课,将在校研究生教学实践环节通过助课来完成。将研究生配置到每位思政教师所带班级中。研究生帮助教师统计学生平时出勤情况、听课、学生平时作业、论文批改,学生平时考查综合评价以及帮助主讲教师登录成绩等。通过研究生的教学辅助,可加强思政教师对学生平时考核的规范性。
    三、加强教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思政部教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艾志强
    副组长:胡宝元 王力尘
    成 员:李凤安 何正玲 李洪影 镡鹤婧 张大成  刘 颖
    加强教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形成优良教风需要部门领导班子、各教研室和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部门成立加强教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门教风建设的方案制订、制度建设与督导评估等。部主任为教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符合本部门特点的教风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教风的制度建设
      1.完善各项教风建设制度
    结合学院教学工作,编制和出台了《教学教师工作手册(试行)》。并根据学校《关于落实学风建设监控措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手册》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手册中重点制定了《教学工作岗位职责》、《教风建设守则》、《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师德建设实施办法》、《任课教师职责》、《主讲教师考核制度》、《业务学习制度》、《“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制度》、《教师批改作业制度》等规章、制度和办法,使教学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并在落实制度执行决策的督查上做好做实工作,使管理机制真正起到约束、规范和激励的作用。
    2.实施教学过程检查负责制度
    (1)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
     学院领导班子实行主任把关,班子成员具体分管负责制度。分管负责人对教学过程各项目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班子成员实行每月定期听课制度,对所听课程,要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教师。凡涉及主要教学环节问题,实行系部领导、学科组、骨干教师集体讨论和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或纠正。
    (2)教研室主任分工负责制
    各教研室主任按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课程教材预订、教师排课,组织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选用和拟定,组织教研室教师填写教学日历、学生考查记录。组织并审查讲稿、备课簿、通知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安排教研室教师对学生答疑、质疑。负责制定教研计划并组织教研室教师落实教研计划。组织并审查本教研室教师教学辅助课件的制作、使用。组织试题库的设计、负责学生考试成绩分析、总评成绩分析,组织教研室教师登录学生考试、考查成绩、填写成绩报告单。复查试卷、检查教研室教师考评学生资料,并归档封存。
    3.完善学生评教和教师听课评价工作。系教风建设领导小组深入课堂展开学生评教。学生评教问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量级,优秀率不应少于40%,不满意率不应多于25%。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由系教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和专家评教没有达到标准的教师应限期整改。经过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教师,停止安排主讲任务。
     4.坚持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与教师听课、评课制度。部领导每月听课不少于两次,教研室主任每月不少于1次,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若达不到上述要求,下学期听课次数加倍。
     5.建立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的激励制度。各教研室要充分利用优秀教师的宝贵教学经验,定期举办优秀教师示范教学活动,使更多教师有机会现场观摩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获得教学的实践性知识。部门将通过定期举办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奖赛、遴选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形式,鼓励教师脱颖而出。
     6.实施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加强精品课建设工作,以省级精品课建设带动校级精品课建设。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省级精品课为基础,打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省级精品课。重新组建了以艾志强为建设负责人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精品课建设团队。试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案例式专题教学新方案,并围绕案例式专题教学进行教案、课件和网络教学平台建设。以省级精品课建设带动和促进校级精品课建设,思政部针对所担负的课程,分别组织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校级精品课建设团队,从而加强学科建设。
    (三)加强师资建设队伍
     1.每学年至少组织教师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促进教师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提升。每学年至少聘请一位校外专家为教师做教学或科研学术报告,有效促进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提高。新教师正式上课前,各教研室要组织检查新教师的教案,注重对新教师教学态度的培养。
    2.教师应履行进修义务,通过短期培训、访学、攻读学位等继续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学历层次、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专任教师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或一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或培训。
    3.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学交流或学科专业研究活动,互相听课、共同研讨。各教研室应加强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教研讨论活动。
    4.每学期开展观摩示范课教学活动。各教研室推出一名教师开展示范课教学活动,全院教师(有课除外)必须参加观摩,集体评议,以带动本学科教学水平的提升。
    (四)规范教学管理工作
   1.将加强教风建设融入经常性和规范化管理之中,形成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和阶段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教研室教风建设情况。各教研室要负责对教师教学活动进行日常考核并进行记录,形成教师教学(包括教风)档案。
   2.学院定期对加强教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奖惩制度。对在加强教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通过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和表彰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对违反部门各项教学与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部门将依据《教风建设守则》予以处理。
    3.教学工作终结常态化。每学期末,我们都将召开教学工作和考试工作总结会,对本学期教学和考试工作进行总评议,总结成功经验,查找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以便下学期予以改进、更正和进一步完善。
   (五)学院酬金再分配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改进教风、提高教学质量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酬金分配
   在教师的本科教学酬金中抽取10%统一进行再分配。分配依据由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分值所占比例分别为80%、 20%。在一个学年中,学院教风建设领导小组分别对教师上下两个学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课程性质划分为考试课、考查课和选修课三个部分。根据教师在上一年内所应承担的教学任务数量、教学质量和科研工作情况以及日常工作表现等综合事项,进行量化评定,确定教学酬金再分配档次。其中,讲授考试课教师教学酬金(10%部分)分A、B、C三档;讲授考查课教师教学酬金(10%部分)分A、B两档。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情况(总分80分)
    1、教学工作量:分值占总分值的20%,共16分。

    (1)讲授考试课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为153教时/年(计10分),每超出10教时加1分;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者每10教时扣1分;
    (2)讲授考查课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为153教时/年(计10分),每超出10教时加1分;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者每10教时扣1分;
   (3)讲授选修课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为76教时/年(计10分),每超出10教时加1分;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者每10教时扣1分;
    2、教学质量:分值占总分值的80%,共64分。
   (1)考试类课程
    ①学生评教满意率(30%,共19.2分)
   平均 95%上 90%上 85%上 80%上 75%上 70%以上 65%以上 60%以上 60%下
   得分 19.2分17.2分15.2分 13.2分 11.2分 8.2分 5.2分 2.2分 0分
   学生评教满意率以教务处测评数据为准。
   ②学生作业批改情况(10%,共6.4分)
   32学时课程作业1次,48学时课程作业2次。达到规定次数得3.2分。
   教师要做到批改认真、讲评及时,并将作业归档,成绩记录在案。达到以上要求得3.2分。
   ③学生课堂出勤情况(10%,共6.4分)
   评价出勤率: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得 分:6.4分 4.4分 2.4分 1.4分 0分
    ④学生日常考勤记录(10%,共6.4分)
   32学时的课程考勤次数4次,每次记1.6分。
   48学时的课程考勤次数5次,每次记1.28分。
    ⑤期末笔试成绩及格率(30%,共19.2分)
    及格率计算办法:全校参加笔试总人数×90%,最后一个学生成绩为及格线,根据及格线计算每位教师所授课程及格率。
   及格率:90%以上 85%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得 分:19.2分 17.2分 14.2分 11.2分 8.2分 4.2分
    ⑥教学获奖(10%,共6.4分)
    级别:校级一等 校级二等 校级三等
   得分: 6.4分 4.4分 2.4分
   (2)考查类课程:
   ①学生评教满意率(40%,共25.6分)
   平均 95%上 90%上 85%上 80%上 75%上 70%以上 65%以上 60%以上 60%下
   得分 25.6分23.6分21.6分 19.6分 17.6分 15.6分 12.6分 8.6分 0分
   学生评教满意率以教务处测评数据为准。
   ②学生作业批改情况(10%,共6.4分)
   16学时课程作业1次,32学时课程作业2次。达到规定次数得3.2分。
   教师要做到批改认真、讲评及时,并将作业归档,成绩记录在案。达到以上要求得3.2分。
   ③学生课堂出勤情况(30%,共19.2分)
   平均出勤率: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得 分:19.2分 16.2分 13.2分 9.2分 0分
   ④学生日常考勤记录(10%,共6.4分)
    32学时的课程考勤次数4次,每次记1.6分。
    48学时的课程考勤次数5次,每次记1.28分。
    ⑤教学获奖(10%,共6.4分)
    级别:校级一等 校级二等 校级三等 
    得分: 6.4分 4.4分 2.4分
    省教育厅“精彩系列”获奖按校级标准对待。
  (3)选修类课程:
   ①学生评教满意率(40%,共25.6分)
   平均 95%上 90%上 85%上 80%上 75%上 70%以上 65%以上 60%以上 60%下
   得分 25.6分23.6分21.6分 19.6分 17.6分 15.6分 12.6分 8.6分 0分
   学生评教满意率以教务处测评数据为准。
   ②学生作业批改情况(10%,共6.4分)
   16学时课程作业1次,32学时课程作业2次。达到规定次数得3.2分。
   教师要做到批改认真、讲评及时,并将作业归档,成绩记录在案。达到以上要求得3.2分。
   ③学生课堂出勤情况(30%,共19.2分)
  平均出勤率: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得 分:19.2分 16.2分 13.2分 9.2分 0分
  ④学生日常考勤记录(10%,共6.4分)
  16学时的课程考勤次数3次,每次记2.13分。
  32学时的课程考勤次数4次,每次记1.6分。
  ⑤教学获奖(10%,共6.4分)
   级别:校级一等 校级二等 校级三等
   得分: 6.4分 4.4分 2.4分
   以上三类课程出席率以学校检查和系里抽查数据为准。
  (二)科研工作(总分20分,超过20分以20计)
   1、论文类
   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8分/篇
  核心期刊:5分/篇
  一般刊物:2分/篇
  增刊(有正式刊号):1分/篇
   2、著作类:
  学术专著A:10分/部
  学术专著B:7分/部
  工具书(国家二级学会以上主持)、编著:5分/部
  3、项目:
  国家级:重点(大)项目20分/项,一般项目10分/项
  省部级:重点项目10分/项,一般项目8分/项
  市厅级:重点项6分/项,一般项目5分/项
  学校项目:4分/项
  横向科研项目:3分/万元
  4、科研获奖
   省部级一等奖:15分/项
   省部级二等奖:10分/项
   省部级三等奖:5分/项
   市级一等奖:5分/项
   市级二等奖:3分/项
   市级三等奖:2分/项
   (三)扣分标准
   教学事故 一级 二级 三级 全校通报 系级通报
   扣 分 10分 8分 6分 5分 3分
   三、教学酬金再分配比例
   1、考试类课程教学酬金再分配比例:
   A档:1人 分配额度为抽取的考试类课程教师教学酬金总额的19%
   B档:3人 每人分配额度为抽取的考试类课程教师教学酬金总额的15%
   C档:3人 每人分配额度为抽取的考试类课程教师教学酬金总额的13%
    2、考查类课程教学酬金再分配比例:
    A档:1人 分配额度为抽取的考查类课程教师教学酬金总额的28%
    B档:3人 每人分配额度为抽取的考查类课程教师教学酬金总额的24%
    3、选修类课程教学酬金再分配办法:
讲授选修课教师除基本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标准外,其教学质量应达到良好以上,良好标准为学生评教满意率、课堂出席率均达到80%以上。如达不到良好标准,将从教师教学酬金中抽取10%在系里留存,若两年均未达到良好以上标准,留存的教学酬金供系里公用。若第二年达到良好以上标准,头一年抽取的教学酬金返给选修课教师。
   四、其他事项
   1、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教学酬金再分配,但应达到相应的教学质量标准。如学院领导出现一级教学事故则扣除其本科教学津贴的15%、二级教学事故扣10%、三级教学事故扣5%。扣除津贴放入学院教师教学酬金中统一参与分配。
   2、各教研室主任每学年总分加2分。
   3、考试课(指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艺术类学生笔试成绩不在考核范围之内。
   4、如教师既讲授考试/考查又讲授选修课,则分别按讲授课程类别进行考核和教学酬金再分配,其总工作量按考试/考查课工作量和选修课工作量之和计算。
   5、教师多人参与的科研工作其得分计算办法按《辽宁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6、本办法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
   7、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