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若干事项的通知
2012年10月16日 13:43
各培养单位:
    现将09级硕士研究生答辩以及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单位落实执行。 1. 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所有学位论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工作,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严肃学术纪律,促进学术诚信,我校已从08级研究生开始,启用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保密论文可不进行检测)。研究生学院对检测系统的使用进行统一管理。凡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送审前进行首次检测。①文字重合百分比(可剔除文献综述部分,下同)小于30%(不含30%)的,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如确认学位论文中不存在抄袭行为,可直接进行论文评审和答辩。②文字重合百分比超过30%(含30%)的,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由导师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抄袭行为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和答辩。为确保反馈渠道可靠,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相关的硕士导师信箱于假前上报研究生学院,以备研究生学院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给各导师。
2.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表格
    自2012年始,研究生(含工程硕士)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表格已做个别调整,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本单位的毕业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学院网页提供的新版表格下载并严格执行。学位论文的样本格式,附于本通知后,请各单位一并通知到所有研究生。
3.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工作
    我校已从08级研究生开始,校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工作继学位授予工作之后及时完成,研究生学院不再另行通知。评选原则、评选办法、评选标准、奖励办法等参照《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后,根据各专业推荐名额(见附件)即时上报推荐名单及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证明)及检索情况、专著、专利、获奖等证明材料应一并上报。
    依据我校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的协议,优秀硕士论文将上传《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为逐年增加上传的论文数量,自0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所有上报的推荐名单的学位论文,均上传《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为维护学校声誉,上传的硕士学位论文至少由检测系统检测两次,并保证文字重合百分比小于30%。
4.答辩与上报材料
    各培养单位答辩确切日期与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应于答辩前一周上报研究生学院。答辩最迟于3月25日之前完成。答辩完成后应及时上报答辩材料,上报材料详见《辽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研究生学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