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4年08月26日 08:2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省属科研单位、省属本科院校的社会公益研究能力及自主创新、科技公共服务水平,现启动2014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范围内,开展社会公益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为促进公益类科研机构发展相关配套政策研究的科研机构、高校及相关单位的科研人员及团队均可申报。

    二、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省属科研单位、省属本科院校在资源环境、卫生与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劳动保护、计量检测、农业等重要社会公益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

    2.重点支持省属科研单位、省属本科院校在提高全省公益科研能力和提升科技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共性问题的研究。

    3. 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学事业公益基金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2014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须由科研带头人或团队提出项目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2项。

    2.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科研团队原则上副高级以上职称应占30%以上。

    3.申报人申报的项目应紧紧围绕省属公益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和通知中的重点支持方向组织项目,项目要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及自主创新性,项目立项依据要充分,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并可在1-2年完成预期目标。

    4.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研究条件,并可保证相应的资金配套,保障项目实施。

    5. 已获得过本项目资助的个人或承担我厅其他科技计划在研项目,项目如未结题不允许再次申报。

    四、申报方式与程序

    项目申报人须经所在单位初评后进行推荐,同时以文件形式形成推荐意见,并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14年4月2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如有疑问请咨询,何欣妍  024-23983446;鞠轶 024-23983403。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3室

    邮  编:1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