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招聘启事
2020年09月16日 16:45

一、学院简介

辽宁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依山傍海、交通发达的辽宁西部中心城市--锦州。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44万余平方米,各类在校学生16000多人,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2013年5月,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4人,行政办公人员2人,兼职教师20余人。学院承担着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科研任务,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个教研室。拥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被辽宁省委宣传部确定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为省级精品课,《哲学导论》课程为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专题研究》为校级精品课。

学院的“辽宁工业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为省级研究基地,“锦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为市级研究基地。2010年以来,学院科研成果数量丰硕,质量较高。承担各类科研项目6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7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2项,其他项目34项。获各类科研奖项34项。其中,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1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5项。教师出版著作11部。在《光明日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0多篇。

学院被评为“省级示范党日活动单位”、“锦州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学校评为“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三育人工作先进单位”等。学院教师中,有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工程人选3人,省高校中青年优秀人才1人,省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2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培育人选1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省心理健康工作名师1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1人,市学术和技术后备带头人2人,市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1人曾获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7年度影响力“提名人物”称号、2017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称号、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7年度影响力人物称号。多人次获学校“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师德标兵”、“三育人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二、引进计划及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方式

学历

专业

1

教师

专业技术岗:

从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及科研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

考核

2

教师

专业技术岗:

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及科研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

考核

三、人才引进待遇


待遇说明: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在引进博士正式入编并到岗工作后一次性发放。

2.业绩奖励在三年业绩考核后一次性发放,期间正常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三年业绩考核条件详见五)

3.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支持,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接受项目考核。

4.引进博士内聘副教授三年。内聘期间,应按学院要求认真完成助课和教学工作任务,基本津贴可按实际教学酬金或同级坐班人员标准就高享受。

5.若实际聘任岗位与内聘岗位相同者,内聘期间可享受高一级岗位待遇(最高内聘至五级副教授)。

6.上述货币待遇均为税前标准。

7.达到优秀条件的海外留学博士、学术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博士或学校确定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经学院申请,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其待遇可以适当提高。

8.学校为来校面试考核博士安排住宿并报销来往路费。

四、关于引进优秀层次博士学术业绩条件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录用)CSSCI(含扩展版)论文 4 篇及以上。

五、关于博士入职三年内的业绩考核条件

1.优秀条件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1 项;或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 1 项;或主持横向课题单项到款 30 万元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核心学术期刊上 CSSCI 检索的论文 3 篇及以上。

2.良好条件

(1)主持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 项;或主持辽宁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及辽宁省社科联基金 项目各 1 项;或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1 项;或主持横向课题单项到款 20 万元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核心学术期刊上 CSSCI 检索的论文 1 篇及以上;或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3 篇及以上。

六、其他

1.引进博士需与学校签订服务期为 8 年的引进人才协议(不含培训进修时间),在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辞职等。引进博士服务期限未满,因个人原因或未达到所聘岗位基本要求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学校收回未使用的科研经费,已使用经费中除去形成学校固定资产部分,按照项目执行年限予以折抵;退还学校已发放的所有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等各项待遇,并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约补偿,距离服务期限每差 1 年向学校支付违约金 2 万元,不足 1 年按 1 年计

算。

2.因个人原因或未达到所聘岗位基本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配偶工作系学校安置的,其配偶须同时解除聘用合同。

3.对因提供不实材料而引进的人员,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全部已发放的各项引进待遇。

、简历投递方式

联系电话:艾老师:0416-4199165;13464650966

投简历信箱:7907909@qq.com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