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卫平,女,1972年出生,辽宁锦州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辽宁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辽宁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名师工作室负责人。
学术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道德心理学等相关问题研究。
教学情况:省级一流课负责人,完成省校级教改和教材立项等3项。主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形势与政策》等课程。
科研成果:主持: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心理育人精品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完成省社科项目及教育厅项目5项以及锦州市社科项目1项。作为单项承担者,参与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其他类的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2项、教育厅项目2项。公开出版《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著)、《大道理的逻辑力量》(合著)、省级规划教材《让快乐伴你成长》(核心编委),《法治中国建设融入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教学设计案例集》(主编),参编《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创新模式研究》《高校辅导员工作中涉及社会思潮相关问题研究》《辽沈红色基因:传承与创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释放心灵空间》《心灵故乡》《在心理碰撞中成长》等公开出版物。公开发表论文36篇。辽宁省2005-200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锦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著作类二等奖、锦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论文类一等奖等。